浏览数量: 22 作者: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: 2017-12-27 来源: 本站
首次签发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完毕 未办得话需做亲子鉴定
因急产等特殊原因在车站、码头、机场及车、船、飞机等交通工具上或其他场所等非助产机构出生的,由急产后首次转接诊产科单位签发《出生医学证明》
单亲家庭新生儿提供完整资料可办证
本报讯:长沙的准爸爸准妈妈注意了,明年1月1日起,长沙将正式启用新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记得到时候及时给宝宝申报办理哦!长沙市卫生局昨日下发《长沙市〈出生医学证明〉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试行细则)。明年启用的新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为我国第五版《出生医学证明》,原卫生部统一印发的印有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”印章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。
卫生部门特别提醒,名字最好在新生儿出生前就取好,便于出生后1个月内及时申办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。
更人性化:不再直接注明健康状况
“跟以前相比,新版证明更加人性化。”市卫生局妇幼保健处副处长邵江南介绍,为了便于打印,新版变成了竖版,新生儿及父母基本情况排到一页上。同时新增副页、存根,便于将来不慎遗失后的存档补发手续。尤其值得一提的是,以前如果新生儿身体健康存在问题,可能直接反映在出生证明上的“健康状况”一栏的“良好、一般、差”这些选项上,但新版出于对新生儿隐私等方面的保护,对“健康状况”这一栏目予以取消,仅保留反映新生儿自然健康状况指标。另外,新版底纹、颜色、印章等也都有变化。
【特别提醒】邵江南提醒,在以上非助产机构出生的新生儿,如出生1个月内未及时办理《出生医学证明》的,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:《亲子关系声明》;《亲子鉴定证明》;当场协助产妇分娩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或其他人员出具的《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接生情况表》及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车站、码头、机场及车、船、飞机等交通工具运营机构或其他场所所在地的村民(社区居民)委员会出具的旁证材料。